摘要
职位数量: 若干
招聘人数: 若干
学历要求: 未知
即将报名
截止日期: 2025-04-18 17:30
工作地点: 江津
公告详情
一
招聘原则
二
招聘岗位及人数
三
招聘范围和对象
6.符合《重庆市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非编人员人事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的有关要求。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,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、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的人员;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;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;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,如“35周岁以下”,指未满36周岁。
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(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)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、准确、规范填报毕业专业。
四
报名及资格审查
2025年4月17日—2025年4月18日,9:00—12:00,14:30—17:30,逾期不再报名。
(二)报名地点
报名对象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报名与参加笔试、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。
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:1.《报名表》(见文末附件);2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3.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(学位)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4.学信网上查验并打印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;5.招聘岗位要求的职(执)业资格、工作经历、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
考试考核
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。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:1的,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。
(3)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,则并列进入。
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,取消本次面试资格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。面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70分者,不得确定为拟录取人选。
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员。
(四)体检:医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,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,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五)考察:医院主要考察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。
(六)公示: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,在区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“健康江津”上公布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六
工资福利待遇
(二)非在编人员岗位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具体时间服从医院工作需要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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