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职位数量: 19
招聘人数: 23
学历要求: 本科及以上
报名结束
截止日期: 2023-08-06
工作地点: 上海
公告详情
根据2023年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临床专业第一批招录情况,结合2023年度招聘计划,经研究决定,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临床专业第二批人员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1.招聘岗位
公开招聘临床专业人员16名,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。
2.招聘条件
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、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。
●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;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●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(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持有中级资格证书)。
●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(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(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引进的紧缺高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报名办法
1.报名时间:2023年7月5日至招满。
2.报名方式: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,每人限选报招聘简章(见附件)中的一个岗位。
准备好个人简历、资格证书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等材料,请以邮箱(pdf文件)的形式投递简历进行报名。
邮箱地址:qpwjwdangqun@163.com
联系人:殷老师、顾老师
电话:021-69833673
邮编:201799
三、面试
符合条件报名人员需参加面试资格审核,面试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。凡发现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招聘单位将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。
面试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,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四、体检和考察
面试结束后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: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。面试成绩凡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。
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卫健委官网查询成绩,体检由用人单位通知。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。体检不合格的,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,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、公示
根据考生面试成绩、体检和考察情况,在青浦区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,公示时间为7天,同时公布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录用待遇
1.录用人员,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薪酬待遇。
2.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人才公寓。
3.人才积分达标者可享有租房补贴政策。
4.紧缺亟需人才根据人才分类可享受6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人才引进激励补助。
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3年7月5日
附件:2023年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临床专业第二批人员公告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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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来源链接:
https://www.shqp.gov.cn/wsjkw/zpzl/20230705/112472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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